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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教研室工作制度
2014-01-12 00:00  

教研室是教学的最基层单位,教研室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优劣。为了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教研室工作的质量水平,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特制定教研室工作制度。

1.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

1.1教研室工作计划是规范教研室教研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各教研室应在开学后第一周末向院办提交学期工作计划。

1.2教研室工作计划应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室具体情况,围绕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教风建设等中心工作,在教研室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

1.3教研室工作计划,其指导思想要正确、内容要充实、目的要明确、措施要得力、时间有保证。资料记录要详实,活动内容、人员、时间、地点都应明确。

1.4计划制定后,应认真实施,计划实施情况将作为考核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中途调整计划,须报经主管院长批准。

1.5教研室工作总结应根据计划的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完成。

1.6教研室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完成,并按时交院办。

2.开展教研活动及基本要求

2.1研究教材教法:教研室要把研究教材教法作为常规活动内容,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做到有中心发言人,有详细记录。

2.2听课:本室教师要互相听课,同时提倡教师跨学科听课,每学期最少听课量(不含院外听课)教研主任8节。任课教师6节。见习教师15节。听课应做听课笔记及听课体会。

2.3公开课:教研室每学期初应认真安排公开课,公开课要做到认真准备,认真评议,公开课教案和评议记录应存档。

3、进行专题研究和教改实验

3.1专题研究:教研室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每室至少有一个研究课题,研究课题要落实主持人与参与人,要注意积累研究资料写好总结报告和有关论文。

3.2教改实验:积极提倡教学改革,教改实验项目应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经学院同意后实施,要有可行的方案和明确的目标,在实验中要注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要勤于总结,不断完善,较大的实验项目应先作试点,后行推广。

4、教研室工作评价

为了促进教研组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学院每年对教研组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做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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