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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规则
2020-09-03 14:43  

一、基本规则:

1.符合学校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规定的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本学年贫困库中,学业排名、综合素质排名必须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位课应当超过70分);

2.评审过程中名额分配必须执行专业均衡原则,以保证受奖面照顾到各个专业;

3.满足以上条件,结合学院名额分配,依据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相加除以二,根据本专业分配名额,按照1:1.5的比率确定名单,入围下一轮选拔;

4.同年级同专业入围同学按综合素质得分由高至低排名,根据同年级同专业名额分配数额,按照排名数值由低至高,上报学校。

二、初评要求

1.学院确定评审结果将推荐到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不做为最终确定结果,具体评审结果以学校审核评定为准;

2.未尽事宜按评审时具体通知为准。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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