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全方位拓展学生素质的育人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等素质拓展活动,达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细则中规定的加分项认定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等,等级证书除外,参与项目的按照结题结果来计算),特制定本细则:
一、思想道德素养与身心素质:
(一)承担学院学生工作的学生干部
凡担任班、学生会干部、委员、舍长、《元素》执行副主编、编委加5分,班长、部长、团支部书记等职、《元素》执行主编加10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12分;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15分,部长10分,学校其他部门同级别的学生干部加分机制相同。担任多个任职者,只计算最高职务一次。
(二)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省级及以上30分,其他10分,只计算一次。
(三)思想品德
1.每人基础分数20分;
1.被校、院通报以上处理者,取消评选资格。
2.参与传销活动、未经学院同意擅自外出兼职者,取消评选资格。
3.早操,旷一次扣1分,每学年累计3次者,取消评选资格。
4.旷课一次扣2分,每学年累计旷课2学时者,取消评选资格。
5.宿舍卫生检查被学院通报批评一次,舍长扣2分,舍员扣1分;被学校通报批评,舍长扣5分,舍员扣2分;
6.不接受院、班工作安排者,每次扣5分;
7.参加学校每年组织的校运动,运动员每参赛一届加10分;
8.获得院“杰出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等相关奖励加2分。
二、学科专业素质与人文素质:
(一)文化课成绩
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专业第一名30分;前5%加20分;前10%加15分;前20%加10分;前30%加7分。
(二)学业等级证书
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加6分,六级加10分,其他各级职业等级证书每取得一项加4分(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
(三)业务与综合
奖励(包括业务与综合):院级一等奖、优秀学生或干部加8分,获五四表彰中任意奖项加30分,院级其他奖励加4分(文明宿舍等同于此);鼓励奖、参与奖不加分(含校、省、国家);校部门级5分;校级以上(含)30分;省级以上(含)50分;国家级(含)80分;互联网+,大创,挑战杯,社会实践等同上,团体奖励同上,无官方参与名单不加分。市区政府部门奖励同校级。奖励分不封顶。
三、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
(一)第二课堂学分作为基础分,当前(入学起--2022年8月31前)获得学分。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入围加2分(16分封顶)。
(二)期刊发表
SCI、核心、EI加分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第四作者 |
第五作者 |
SCI |
60 |
30 |
15 |
7.5 |
3 |
EI |
40 |
20 |
10 |
5 |
2 |
CSCD |
30 |
15 |
7.5 |
3 |
1.5 |
一般中文核心 |
20 |
10 |
5 |
2 |
1 |
普通期刊 |
10 |
5 |
2.5 |
1 |
0.5 |
会议论文 |
5 |
2.5 |
1 |
0 |
0 |
专利分参照SCI赋分标准
《元素》杂志每发表一篇加3分(上限9分)。
(三)各级职业资格证书每取得一项加4分(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等)。
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权重最终解释权由学院奖助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