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一、社团名称
化学与化工学院礼仪队
二、社团宗旨
延安大学化工学院礼仪队隶属于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同学,配合学院开展各种活动为宗旨。以“奉献、友好、互助、进步”为行为准则,使队员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与才干,体现当代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当代大学生素质,服务于学院。
三、社团主要活动内容
(一)每周排练
1.走站蹲坐等基本仪态
2.高跟鞋的走路指导
3.化妆学习
4.颁奖、引领等基本礼仪行为
(二)礼仪知识的普及与学习。
(四)配合学院开展各种活动,参与活动中的礼仪接待等工作。
第二章作风与道德精神
四、礼仪队作风与道德精神
(一)本队的作风:和谐、团结、严谨、进取
(二)本队的道德准则:博爱、自律、奉献
第三章具体工作内容
五、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礼仪队队员需要思想品德良好,学习优良,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礼仪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礼仪队队员必须热爱礼仪工作,有奉献精神,明确礼仪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服从组织安排。
(三)礼仪队成员是学院的礼仪代表,代表着学院的形象,故平时的言行举止应注意大方有礼。礼仪队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四)礼仪队队员必须严格按照礼仪队老师及负责人安排的时间参加各项训练课程,严格遵守训练时间,无特殊情况每周将进行1次训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礼仪队队员在日常训练时需穿着简洁大方,以化淡妆为宜,需穿黑底磨砂高跟鞋,需将头发扎起,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留长指甲,不得佩戴耳饰头饰。参加各种礼仪活动时要配合穿着统一服装,其他与日常训练相符。
(六)礼仪队队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礼仪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工作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工作的队员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化工院团委或负责人请假。
(七)队内服装属公有财产,并针对正式队员采用实名制,须按队内规定时间领取及归还并协助服装管理员登记,且保证服装的整洁与完好,若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八)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队员有参加活动,完成各项礼仪活动的权利。但是各项活动要根据任务的需要由礼仪队负责人确定人员名单,并且,队员应适当轮换。
(九)对礼仪队的建设及管理提出意见、批评或建议。
(十)对礼仪队活动、管理以及一切事务的知情权。
第四章组织管理
一、正式活动迟到、早退2次者视为自动离队;正式活动无故缺勤1次者视为自动离队。对于活动不积极者,由院团委审核后予以退队处理。
二、礼仪队评优方式参加每次礼仪工作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活动开始前15分钟必须以整洁的仪容、良好的形象出现在会场并开始工作,活动开始后15分钟不得进场。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利益形象的举动,仪容仪表必须按礼仪队标准去做。
三、训练中不能认真完成训练任务、表现散漫、无故顶撞老师或负责人者,予以退队处理。
四、训练无故迟到、早退3次者视为自动离队,训练无故缺勤3次者,视为自动离队。
五、自动离队者、被礼仪队除名者,取消一年评奖评优资格。
六、本团系院内学生业余组织,隶属于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并由化工学院直接领导。礼仪队所有经费由学院统一划拨。
七、本队的管理形式为民主集中制,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管理。重要事项由团部及指挥决定,队员有权利及义务为礼仪队发展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队员不得将任何队内公共财产私自外借,队外人员若需借用队内公共财产,必须经过化工院团委批准才可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根据队员的水平及能力,队员分为新生队员和正式队员,新入队的所有学生需进入新生队学习,原则上新生队的培训时间为一个学期。学期末,根据进步情况和个人表现,由礼仪队骨干选拔成为正式队员。礼仪队定期对正式队员及新生队员分别进行全面考核。对于培训练习态度不认真、自由散漫、拒不听取指挥及队内要求者,礼仪队负责教师或学生干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处分、暂时终止排练,直至劝退。并取消一年评奖评优。凡本院学生具有较好形体条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者,可由本人报名,通过有关考核,符合加队要求者可以加入。
第五章附加
一、礼仪队负责组织有权利对上述章程内容进行及时的修改、删除及补充。
二、上述规定自2021年9月开始施行。
三、本章程请院团委及有关院领导审定认可后交本礼仪队执行。
共青团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