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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化工学院团委宣传部章程
2021-10-20 14:58  

第一章总则

一、部门名称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会宣传部

二、部门宗旨

延安大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宣传部主要配合主席团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高效性。主要负责学生会人员档案、内部制度、文档材料的整理与存档,物品的统一管理、以及日常事务的管理等一系列的常务性工作。

三、工作理念

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

四、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对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二)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会全体例会,结合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决策。

(三)计划、筹备各种活动赛事,协助各部门开展活动。在每个活动中负责制作相应PPT、签到表、学生会工作人员安排表等。

(四)负责及时传达老师、主席团的各项通知。

(五)协助主席团召开学生会例会,负责人员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加强同其他系(部)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七)负责安排院办卫生及值班,并负责相关考勤。

(八)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第二章 作风与道德精神

五、部门的作风与道德精神

要有认真严谨,努力奋斗的作风。组织工作纷繁复杂,事无巨细,没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难以胜任的。组工干部要想胜任工作,必须发扬认真负责,勤奋严谨的作风。平时要自觉增强责任心,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努力做到以正确的思路、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要求、规范的程序、公道正派的良好品格去开展,严肃对待,一丝不苟。要增强事业心,潜心钻研组织工作业务,忠于职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奋发进取,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第三章具体工作内容

六、宣传部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养成谦虚好学、自强不息的作风,爱护公物。

(二)尊敬老师,文明礼貌,以诚待人,互助互爱。

(三)服从大局,服从工作需要,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工作要求

1.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部门工作。包括PPT、word、表格、海报、展板的制作、会场布置以及临时的任务,在工作中能够自我思考,力求创新。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PPT、word、表格、PS、海报、展板的制作、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电脑办公技能,绘画技能,策划书的编辑等相关内容。

(五)例会要求

1.每次例会务必提前到达,有事者应向负责人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

3.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七、宣传部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部门的建设及管理提出意见、批评或建议。

(二)对部门活动、管理以及一切事务的知情权。

第四章组织管理

八、宣传部成员须遵守的部门规则

(一)严格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培训过程中不做与培训无关的事,集中精力,认真学习。

(二)宣传部成员须尽自己最大努力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要严守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听从老师或负责人员的指导。

九、宣传部干部及成员设定。

负责人两名:负责宣传部的全面工作;包括与指导老师的联络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及日常签到工作并协助老师及部长做好宣传部管理工作。

成员八名:负责配合完成老师、负责人交代的各项任务。

十、宣传部规章制度

(一)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好团委安排的工作,包括PPT、word、表格、通知、PS、海报、展板等。

(二)宣传部成员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整理好笔,纸,颜料,电脑等物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人员应在负责人的组织带领下,明确工作任务后,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四)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五)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六)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创作及电脑办公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七)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八)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九)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十)每2-3周召开部门会议进行阶段性总结。

第五章附加

一、宣传部负责组织有权利对上述章程内容进行及时的修改、删除及补充。

二、上述规定自2021年9月29日开始施行。

三、本章程请院团委及有关院领导审定认可后交宣传部执行。

共青团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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