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科办发〔2018〕24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招聘陕西省化学反应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一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围绕科技创新总体目标,策划重点实验室的科技发展战略,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团结协作的科研氛围,提升实验室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
2.引进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较强竞争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组织申报和实施科研计划,取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科技成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前沿领域具有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能力;曾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和标志性成果;
3. 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有前瞻性、战略性思考,具有强烈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办事公正,顾全大局。
三、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2. 主要研究成果综述(1000字以内)。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应于2023年11月25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可提交电子版材料)。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3.综合考察:通过学校初选者,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科研处和实验室依托学院组织考察。
4.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予以聘任,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联系方式
高老师:13892142650邮箱:dawn1026@163.com
延安大学科研处
化学与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