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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实验基本技能考核细则
2022-03-24 08:33  

加强学生实验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实验动手能力是实验课教学主要任务之一。为了督促学生学习、掌握实验基本技能,同时,规范考察学生实验基本技能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每学期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基本技能,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发给合格证,未通过者利用课余时间在开放实验室进行练习,直到通过考核为止。

二、考核方式分为教研室考核和代课教师考核,教研室考核每学期应不下3次,每次考核随机抽号,监考教师应在两人以上,且与学生比为13,考核时间,一般为40分钟,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单元操作。代课教师考核,以集中考核与单独考核相结合随时进行。

三、考核计分为百分制,实验良好习惯(如实验台面整洁程度、爱护公物、垃圾分类存放等)占20%~30%;实验操作(每步得分制,如实验记录、仪器安装、拆卸、操作等是否规范)占60%~70%;其它(如仪器清洗、物品放回原处、打扫卫生、关电、关水、关窗等)占10%。

四、对每个学生进行考核的原始材料在学期末与实验课成绩一并交学院办公室,基本技能考核成绩作为实验课成绩的主要组成部分,计入实验课总成绩(占60%)。

附:化学实验考核的内容、形式

只有全面地进行化学实验考核,才能使其最有效地促进化学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的化学实验考核应该包括下列十个方面:

1)知识准备情况:对实验的化学原理、装置原理、操作原理、实验方法知识、有关的元素化合物和试剂知识、仪器知识以及其他重要的有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2)实验方案的准备情况:自行设计实验方案的科学性、周密性和可行性,或者对既定方案的熟悉、理解程度;

3)使用仪器、试剂的技能水平;

4)实验操作技能水平;

5)实验现象的观察测量、判断和描述情况;

6)在实验过程中发现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情况;

7)对实验观测结果进行整理、加工、解释和讨论的情况;

8)实验结果:实验结果的质和量、速度、结论的正确性等;

9)实验态度:兴趣,参与和投入程度,探索精神和实事求是态度等;

10)良好实验习惯的形成:遵守实验纪律和实验规范情况,工作的条理性、合作、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洁等方面的表现。

化学实验考核的形式有3种:

1)口头考核:以提问或者让学生报告、描述实验的过程、现象、结果的方式进行;

2)书面考核:以书面测验或者提交实验方案、预习报告、实验报告等书面作业方式进行;

3)操作考核:以观察、记录学生实验操作情况的方式进行。各种形式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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