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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加强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
2014-01-12 00:00  

1.教学检查的目的

教学检查主要是为了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检查的内容

教学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管理等。要着重检查教学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并从学生掌握、理解课程内容和实际运用知识能力等方面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要重视过程管理。每次检查应有所侧重,解决实际问题。

3.教学检查的方法

教学检查主要是采取抽查教案,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深入课堂听课、评议,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向学生问卷调查,对学生进行测验或抽查作业、开展教学评估等方法。

4.教学检查的时间及其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每学期11至13周进行一次,由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安排,对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重点进行听课、评课,对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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