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形成更加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和激励机制,根据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6月6日-6月12日
二、评选标准
(一)各学院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杜绝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若数量达不到学校分配的指标数,可以少报。
(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条件、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延安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取消优秀资格,并从学院推荐总名额中减去相应名额。
三、评优名额和办法
(一)各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数量是参加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人数毕业人数的3%。
(二)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提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对提名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讨论评审,择优推荐。
(三)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品,由作者按照格式要求,缩写至4000字左右。6月13日前,须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打印稿、电子稿、写作手册;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3.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四)质量监控材料
为使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合理、规范、科学,形成科学的工作机制,请各学院将下列质量监控材料于6月13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1.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答辩质量分析
2.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3.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含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存在问题、意见或建议)
五、完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
毕业生档案中须装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报学校留档,并于6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登记表须按照专业、班级、学号依次排序。
六、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各学院均需报送纸质、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电子版材料通过OA发送至实践科王华处。
附件:
1.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表
2.延安大学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登记表
3.延安大学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4.延安大学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