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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11-11 15:21  

 

延安大学学生处文件

 

延大学发〔201622

关于举办第二届大学生

创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鼓励和支持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延安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大发〔201485号)和《延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延大发〔201612号)精神,在总结我校首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经验的基础上,经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创业(设计)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延安大学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学生处承办。大赛邀请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经理、专业指导老师、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委组,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毕业一年以内的学生均有资格以个人或团队(公司)名义报名参赛。以团队(公司)报名参赛的学生,应为团队(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一名毕业生只能以一个项目参赛。

三、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

参赛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报名表》、《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推荐表》及创业计划书到如心楼111室报名,已经注册公司的还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ydjyzx@163.com

2.初赛阶段

初赛以评审参赛资料、创业团队自我陈述和答辩的形式进行。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参赛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提问、评议,根据评审分数确定初赛结果。

3.项目孵化阶段

组委会根据通过初赛团队的实际需求,推荐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校为其免费提供场地、办公设备、网络等必要办公设施,免费提供管理咨询、法律、会计、企业管理、市场策划以及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先进行为期半年的孵化,再进行决赛。

4.决赛阶段

通过初赛的团队经过半年孵化后,组委会启动决赛。参赛团队通过PPT汇报创业运营情况和孵化成果,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进行提问,并且进行现场点评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获奖等级。

四、项目组别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分创意组和实践组,每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奖励人数根据参赛团队数量确定。另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所有获奖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时间安排

宣传报名:2016111日至1130日。

初赛:2016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2017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要求

1.实践组参赛项目须为已经进入实践阶段的项目,或已经具备实践条件,即将进入实践阶段的项目。

2.创业项目要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与新技术、新方法结合,对生产、生活、文化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创业项目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者以本人为主的团队所开发的原创项目,禁止抄袭。

4.创业项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由参赛者自行保护。

5.参赛项目须至少要有1名指导老师推荐,并填写《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推荐表》。

七、其他事项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学院创业团队和学生参赛,将大赛作为推动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大赛为契机,探索培养具有创新实践能力人才的有效途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积极动员一年来参加省市“双创大赛”、“互联网+”、以及各类学科竞赛团队报名参赛,推动成果转化,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再上台阶。

附件:

1.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报名表

   2.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推荐表

 

 

 


                                   学生处           

                               20161031       

 

 

 

抄送:有关校领导。

延安大学学生处                          2016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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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推荐表.docx已下载
附件【延安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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