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化学与化工学院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化工学院成立相应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分专业的复试录取小组、复试地点及具体流程安排。按一级学科专业分成4个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7人,小组成员通过在导师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实施。按照防疫要求,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琰图 刘雨录
副组长:高晓明
组 员:王潇 付峰 崔华莉
督 查:赵芝瑞
秘 书:亢玉龙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形式
化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复试平台为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心理健康测试使用学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测试。
2、复试时间
3月26日8:30-18:00,复试专业:070300化学,复试方式: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3月26日08:30-17:00,复试专业: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0材料与化工,复试方式: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3月26日08:30-18:00,复试专业:045106学科教学(化学),复试方式: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3、面试材料审核
复试考生将以下审核材料在面试系统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复试名单,不得安排面试。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料上传面试系统时间:3月24日00:00 -3月25日24:00。
(1)往届生需上传材料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不提供学位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扫描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
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④《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扫描件)。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自我介绍、英语口语试题(10个小问题5个小话题。面试时随机提问2个小问题,1个小话题)、6道专业英语英译汉试题(随机选择1道,朗读并翻译)。
综合面试:专业课考核(复试小组对招生简章确定的复试科目以问答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现场提问(复试小组现场提问有关基础理论、基础实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问题)。
5、考生成绩计算及使用
复试总成绩200分,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50分。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复试结束后,向研招办报送考生总成绩及拟录取建议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招生录取按照一级学科(领域)录取,入校后选择研究方向和导师。
三、调剂工作
复试调剂工作拟定于3月底至4月15日期间实施,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学校、学院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调剂复试考生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调剂复试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请考生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公开公示
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和第一次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其余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1、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成绩经研招办复核后,在本单位公告栏公示复试考生的成绩情况。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由研究生院负责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增补或替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情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咨询单位:延安大学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911-2650333。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举报电话:0911-2650033。
五、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系统要求
远程面试系统为学信网研究生远程复试系统,在电脑和手机端同时分别下载、安装、注册,并按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2、机位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
“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考生头肩部以上正面面容和双手须全程呈现在视频范围内,复试全程开启。
“第二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位于考生右肩部,与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够清楚拍摄到考生本人肩部,手部和全部电脑屏幕,复试中全程开启。开考前配合复试秘书进行考试环境全景巡视。
3、设备要求
第一机位:建议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第二机位:带摄像头的手机。“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确定
两个机位设备的拍摄位置,保证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4G、5G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要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备忘录等可能的应用程序。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4.环境要求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任何其他人员,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允许出现可能干扰复试进行的其他声音。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
5.仪容仪表
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能佩戴墨镜(含变色眼镜)、美瞳、帽子、头饰、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头发不能遮挡面部、耳部。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
6.保密要求
考生在复试全程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信交互(突发情况除外),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六、其他
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请致电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3021191822;1389214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