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部:
2015年7月份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延安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修订意见》和《延安大学教学管理制度部分内容的修订意见》(延大校办发[2008]66号)以及2009版学分制培养方案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5年7月份部分毕业生组织毕业提前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5年5月9日—10日,每天安排四场。
(上午:8:00-10:00,10:10-12:10;下午:14:10—16:10,16:20—18:20)
二、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按照以上时间段安排考试,地点由教务处安排;公共课全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毕业提前考试资格:
1.因部分课程调整,导致毕业前无法重修者;
2.随低年级课程正在重修且已办理了重修手续者;
3.第七学期开设课程考核不及格,毕业前不能正常重修者;
4.2014届结业生返校参加考试者。
四、考试具体要求: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以上四种情况认真审核确定考生名单。
2.符合毕业提前考试条件的学生须在5月4日前向开课单位和有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安排。公共课由各开课单位、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院汇总申请信息,务必于5月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汇总表见附件2)。
3.本次毕业提前考试,大学体育课程由大学体育教学部组织实施,大学计算机基础和计算机语言课由大学计算机教学部组织实施。其他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相应开课单位配合做好命题、监考选派、阅卷和成绩报送等工作。
4.专业课考试由各有关学院负责命题、印制,考试前20分钟由学院指定专人送至考试地点,考试结束后再由学院指定专人从考场取回送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监考人员由教务处汇总申请信息后统一抽调。
5.阅卷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成绩如实填写在重修成绩登记表上并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科,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试卷评阅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6.考生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发现冒名顶考或其它违纪作弊者,将按《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8.毕业提前考试师生关注度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门的考试动员会,成立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命题、保密、考风巡查、监考选派、阅卷和成绩报送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如发现违规现象,学校将按照《延安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对于不符合毕业提前考试条件等其它原因需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各学院须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耐心细致向学生解释学校的相关政策,做好其思想工作。
附件:毕业提前考试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