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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 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2020-11-25 10:28  

 关于将   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中共延安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经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 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x,男, 族, 文化, 省 市 县 乡 村人, 年 月 日出生, 年 月参加工作,现任 单位 职务。该同志于 年 月 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

经学院本科生党支委会 年 月 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为 同志、 同志。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延安大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党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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