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名称:学科教学(化学)领域教育硕士
类别代码:045106
单位名称:延安大学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点层次:硕士
学科教学(化学)领域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延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讨论,制定本学位授予标准。
第一部分 培养目标和主要领域方向简介
一、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的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构建人格塑造、知识获取、能力提升和素质养成的“四位一体”目标体系,注重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术素质、实际能力,培养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化学学科教学及教育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具有延安精神特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主要领域方向简介
学科教学(化学)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下的的一个领域,主要培养高素质的中学化学课程专任教师。通过开展教育硕士(化学)专业学位教育,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为基础教育教师或管理人员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第二部分 学位申请条件
凡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和写作能力;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其它要求完成的各项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下述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查合格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1.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
3.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一定数量和水平要求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且以延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成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硕士学位:
(1)以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高质量科研成果至少1项(含学术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等);
(2)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地厅级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一等奖参与者,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励参与者);
(3)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独立完成学术报告1次以上(含1次);
(4)提交通过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实践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实践案例或成果鉴定等;
(5)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学科竞赛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或协会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竞赛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4.无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已解除相关处分。
第三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熟练掌握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中外教育史和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选修、自修和听取讲座等方式,密切关注当代教育思潮、学科研究新进展、学习科学新进展,拓展和更新自己的基础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养。
2.专业知识
掌握学科教学(化学)领域的学科专业知识体系,按照培养方案认真学好每一门专业课程,通过学习相关课程、听取相关讲座、参加见习、实习和研习等多种途径,主动关注基础教育改革动向和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不断提高强化学科教学知识水平,形成知识转化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辛勤劳动和学术贡献;能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科研成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坚决反对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形成遵守学术规范的良好习惯。
2.专业素养
具有扎实的化学专业基础、良好的人文、科学修养和宽广的教育专业视野;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了解化学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化学教育实践能力,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化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熟悉一门外语并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将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3.职业精神
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人师表、诲人不倦、教书育人的职业信念,自觉践行师德规范,乐于奉献;具有积极探索、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教育为本的基本教育理念,承担教师责任与义务,具有使命感、责任感和爱岗敬业、坚持创新的职业精神。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包括四个阶段,分别为见习、校内实训、实习和研习。
见习(1学分):一般安排在第1-2学期。包括一般性参观、听课(4节)、听公开课(2节)、参加教研活动(1次)、参加主题班会(1次)、参加专题报告和讲座(2次),旨在让本专业学生熟悉专业实践单位正常教研活动,便于下一阶段参与其日常教学活动。
校内实训(2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包括教育硕士基本功训考、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教师教育讲堂系列专题报告会,撰写1份不少于1000字的教师教育讲堂报告心得体会以及录制15分钟以上课程1节,旨在强化本专业学生教学能力,在进入专业实践基地前熟悉课程内容,解决自身教学技能存在的问题。
实习(4学分):安排在第三学期,在实习基地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包括实习动员、听课(每周4节)、撰写教案并试讲、独立授新课(6节)并讲评(2次)、辅导作业及批改试卷、参加教研活动、参加学生综合活动、参与集体及个别学生教育工作、搜集课程相关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2次),实习阶段旨在培养本专业学生全面参与教学实践能力,尤其是教学技能之外的实习单位日常活动, 对促进本专业学生认识工作性质、提高工作觉悟、培养工作热情,有着重要的桥梁衔接作用。
研习(1学分):安排在整个专业实践环节中,并在实习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旨在记录见习、实训、实习过程中的个人见解、思考、反思,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 获取知识能力
熟练检索,阅读,分析、理解本学科相关专著、论文等网络资源,了解先进的学习方法,善于学习,对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知识要有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把握,具备从同行处学习所需知识、研究方法的能力,能及时获得专业新知识不断提高自主学习和实践反思能力,能通过持续的自主学习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2. 教育实践能力
教育实践能力包括教学实践能力和管理实践能力。教育硕士生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写能力,熟练掌握教学知识、教学技巧和信息技术,能胜任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实践效果良好;能够在化学教学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和品德养成相结合进行育人活动;应具备作为教师或教育管理者所需要的较强的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及组织管理能力,能胜任学生管理或学校管理工作。
3.教育实践研究能力
教育硕士生既要注重教育实践,也要注重对教育实践的研究,硕士生应具有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和完成本学科前沿性研究课题的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根据教育实践需要,从教育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运用当的方法解决问题,具有以反思、探究为核心的教学研究素养以及在基础教育领域开拓创新的能力。
4. 学术交流能力
硕士生应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专业能力,具备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进行本学科文献阅读、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中学化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现实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2. 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采用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形式,但不能为文献资料综述。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硕士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其规范要求执行《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3. 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问题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方法科学,观点明确,持之有故,能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你延安大学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按一定比例抽取当年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论文进行校外双盲评审。
学位论文通过评审,方可进行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包括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研究及管理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