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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022-10-18 16:24  

类别名称:材料与化工

类别代码:0856

单位名称:延安大学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学位点层次:硕士

材料与化工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延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讨论,制定本学位授予标准。

 

第一部分 培养目标和主要领域方向简介

1. 培养目标

具备扎实的化工理论基础和化工系统工程知识,掌握材料与化工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和现代化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行业领域某一方向能够独立担负基础理论探索、工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等任务,具有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化学工程领域扎实的基本理论与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化学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进行本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能力;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延安精神特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现代化化学工程管理与工程研究的专门创新型人才。

2. 主要领域方向

1)材料的制备与功能化

无机功能材料的合成与应用;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合成与应用;表界面材料的合成与应用;材料腐蚀与防护;材料的工程应用技术开发

2)催化与催化剂工程

催化新材料;催化反应工程;催化动力学;环境催化;多相催化;均相催化;生物催化;催化工程应用技术开发

3)化工工艺及自动化

化学品合成工艺;化工分离工程;化工自动化

4)化工检测与表征技术

气液固检测与表征技术;废弃物回收利用及检测技术;现代分析检测技术及应用开发

5)化工安全与环保

化工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化工毒物的防护与处置;化工安全生产与技术;水体污染及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及治理;大气污染及治理;绿色化工及环境治理

第二部分 学位申请条件

凡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和写作能力;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其它要求完成的各项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下述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查合格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1.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

3.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一定数量和水平要求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且以延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成果。

4.无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已解除相关处分。

第三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 知识结构:

1)基础知识

掌握化学工程与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基本理论知识。

2)专业知识

掌握从事化工科研的基本原则、规范和方法,了解所在领域的前沿、新技术新进展,能熟练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

3)掌握一定的人文如识

了解哲学,伦理,政治,社会等领域的知识。

2. 知识体系:

本学科课程体系设置如下所示,主要有: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

公共课

1071901

英语

36

2

10719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学位基础课

08560001

化工计算

36

2

考试

08560002

高等化学反应工程

36

2

考试

08560003

高等分离过程

36

2

考试

08560004

材料化学

36

2

考试

专业必修课

08560005

高等热力学

36

2

考试

08560006

化工过程与模拟

18

1

考试

08560007

现代仪器测试技术

36

2

考试

08560008

高等化工传递过程

36

2

考试

实践课(6学分)

1071909

工程实践

3-6

6

考查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 学术素养

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备一定的化工理论基础,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对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具有一定的兴趣,具有学习掌握新知识的能力,具有献身化学科学事业的精神。

2. 学术道德

深刻理解和恪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尊重他人的辛勤劳动和学术贡献。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遵纪守法; 能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的科研成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实践一般安排在第2学年进行,分段实践在12学年均可安排,实践地点一般选择固定的专业实践基地,也可联系相关专业实习单位。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进行专业实践,撰写专业实践报告。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 获取知识能力

熟练检索,阅读,分析、理解本学科相关专著、论文、专利等网络资源,了解本学科主要进展并进行初步综合分析,在导师指导下判断相关研究领域已有研究的科学内容和意义、方法特点及研究热点,并获得开展研究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从同行处学习所需知识、研究方法的能力。

2. 科研能力

对化工前沿领域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本学科领域相关专业的主要研究方法,并运用其研究。硕士生应具有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和完成本学科前沿性研究课题的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研究和解决本学科所涉及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综合应用于生产和科学研究实践中。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高质量科研成果至少1项(含学术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等);

2)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地厅级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一等奖参与者,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励参与者);

3)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独立完成学术报告1次以上(含1次);

4)提交通过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实践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实践案例或成果鉴定等;

5)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学科竞赛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或协会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竞赛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3. 实践能力

考核研究生阅读文献数量、文献综述报告能力、对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程度、实验工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在论文选题、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中表现的自学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以外出调研、参加有关单位实际工作为主。

4. 学术交流能力

硕士生应具有进行学术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正确、规范地运用汉语进行口头表述、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具备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进行本学科文献阅读、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规范性要求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其规范要求执行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学位论文形式应为研究论文为主,论文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论文题目:应当简明扼要地概括和反映出论文的核心内容,题名语意未尽,可加副标题。

2)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论文摘要重点概述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成果和结论, 语言力求精炼、准确,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

3)前言或绪论:前言应对论文的背景及工作内容作简要的说明,要求言简意赅。

4)正文部分: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不同学科专业和不同的选题可有不同的写作方式:可以是对一个研究问题的实验方法的详细描述、实验结果的说明与讨论等; 也可以由基于同一研究目的、多篇已发表系列论文组成。

5)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精炼、准确、完整。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6)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文或论著而引用的有关期刊论文和图书资料等。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论文中所引用的顺序列于文末。论文引用参考文献的数量一般不应少于50篇,其中英文文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应用型论文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2. 质量要求

基于前人或本人的理论和方法,对化工领域中的某一有意义的问题,或是某一较重要的问题的一个环节进行研究;在化工研究和应用技术方面有一定的改进和革新或者将基本的原理应用于化工领域,取得新的成果,对本专业的科研或实践生产做出一定的贡献或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3. 过程要求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答辩、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直至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4. 字数要求

学位论文应当用中文或英文进行撰写,采用中文的,除参考文献中引用的外文文献之外,均采用简体中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

5.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

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复制比不超过10%)可由各院系直接组织送审;经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应尽快修改,修改时间至少为一周。修改后的论文需申请二次检测,经复检合格的学位论文由院系负责送审。初检比例在30%以上及复检不合格者推迟本次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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