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涵盖基本型实验、综合设计型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等。实验中心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控制和评价。
(1)实验教学文件
实验教学符合并服从于本科培养方案,中心对本科实验的教学主要由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教学安排三项教学基本文件进行指导和规范。教学大纲由化工系统一制订,经院教学委员会审定、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大纲要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形式规范、内容优化、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实验教学大纲定期修订。所有实验均应有规范的实验教材(指导书)及其配套教学资料。指导教师应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包括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内容、课时数等。
(2)实验准备
实验员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提前通知学生按照实验教材(指导书)进行实验预习。教师对熟练度不高或者难度较高的实验要提前预做,保证实验课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鼓励改进实验仪器,提高实验开出率;实验指导教师要精通实验内容,熟练掌握实验过程及操作步骤,知晓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易发事故,熟练事故状态下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实验安全顺利完成。
(3)实验教学指导
实验操作开始前,检查预习报告;指导教师要讲清实验目的、原理、操作充分;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加强现场巡视指导,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时要注意启发诱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指导教师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学生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实验方法的训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和创造性的培养。
(4)实验结果评价
实验成绩考核可采用日常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提交实验结果等多种方式进行。对于数据偏差较大,弄虚作假和抄袭者,一律作不及格处理。学生按要求及时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文理通顺、图表规范、讨论深刻、实事求是。实验报告批改认真、仔细无误,实验成绩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