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行开放式实验教学运行机制,其具体做法为:基础实验室集中开放;研究性实验室、综合实验室、专业实验室预约开放;开放实验室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开放;科研实验室向教学实验开放。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可独立进行验证实验、合成实验、设计实验和创新实验。尤其是对四年级的本科生,在仪器、设备、实验时间、研究课题方面实行开放,使他们及早地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克服了以往做毕业论文时间短、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不足,很难在短期的科研工作中萌生创新意识的缺点。学生在开放实验室里充分发挥了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做出了令人欣慰的成绩。
(2)“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实验技术人员考勤办法、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要求、实验教学评估细则、大型仪器管理制度、开放实验室规则、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意外事故急救处理办法等20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实验课教师进行考评:教案质量,课前是否预做实验,课堂上是否坚守岗位并认真指导学生实验,课后是否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实验技术人员从考勤、准备实验、仪器正常使用率、废液处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计入本人工作档案,与年终奖金和晋升职称挂钩。在政策上保证实验教师拥有与理论课教师获得教学优秀奖同等资格,教改成果或论文以高于科研同等档次进行奖励。
(4)“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坚持实验教学集体备课制度,并通过学院教学委员会定期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及网站留言等多种手段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5)学校给“化工实验教学中心”按照学生人数×实验个数×每个实验费用标准拨发经费,实验经费标准逐年增加,保证了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大型仪器由专家管理,学校设有专项维护维修费以确保仪器正常运行。